第七届全国人像摄影十杰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即日起开始面向全国人像摄影从业者及爱好者征稿。自1993年起,人像摄影杂志社已成功举办六届“人像摄影十杰”评选活动,推出了上百位杰出的人像摄影师,在业界产生巨大影响,“人像摄影十杰”称号已深入人心,成为人像摄影者奋力追求的目标。现在距第六届“人像摄影十杰”评选活动已届三年,摄影业者在翘首盼望下届“十杰”评选活动的启动,经过紧张筹备,人像摄影杂志社现正式启动第七届全国“人像摄影十杰”评选活动,欢迎广大人像摄影业者和爱好者参加。征稿日期:即日—2011.12.30日。详细评选办法如下:第七届全国人像摄影十杰评选活动规则一、活动宗旨表彰在人像摄影创作上取得杰出成就的摄影师,不断推出摄影新人及人像精品,激励人像摄影师的创作热情,提高我国的人像摄影艺术水平。二、奖项设置人像摄影十杰10名;提名奖不超过10名,视具体情况而定。三、评选基本原则主办方将邀请摄影领域的专家组成权威的评委会,根据参加者选送作品的质量,参考参评者提供的论文及资料,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品位,在规范的评选程序下,评选出本届“人像摄影十杰”。评选以参评者发表或获奖的作品为基本前提,以参评者选送的作品为主要依据,以参评者撰写的论文为辅助依据进行评选。主要审视参评作品是否具备纯熟的影像表现能力;是否具有健康高尚的思想境界和艺术格调;是否具有新颖独特的表现形式,并达到了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是否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或特色。四、参加者须提供的资料1、参评作品:近三年创作的人像摄影作品20幅(参加作品以幅计而不以组计,照片和电子文件同时寄送)。2、在公开发行的摄影报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机构举办的比赛中获奖的作品3幅以上(报刊发表须注明发表的报刊和年期号,同时提供该作品页的复印件;比赛获奖须注明比赛的名称、年代及主办单位,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注:此3幅作品为非参评作品,仅供资格审核用。3、阐述本人艺术见解或介绍本人创作经验的文章一篇(不低于1000字)。4、本人2寸身份照2张。5、填有本人资料的参加登记表一张。点此下载参评表格上述参评资料需包装在一起同时寄送。五、对参评作品的要求1、参评作品必须是以人为主要表现对象的摄影作品,包括:艺术人像、婚纱摄影、儿童摄影、人物肖像、摄影、现场人像、人物合影等。作品应当具有优秀的影像素质和创造性的形式表现。2、参评作品用传统相机或数字相机拍摄均可。为减少非摄影成分在作品中的分量,不要选送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和后期加工成分过多的作品。3、选送作品一律为12英寸的照片,不留白边。打印、冲印均可。4、要求提供的报刊发表或比赛获奖的3幅以上的作品,不包括在20幅参评作品之内,提供7英寸的照片或印刷品均可。5、参加作品禁止装裱或粘贴衬托物(邮寄时可在信封内加装衬板以防照片邮寄途中折损)。6、作品多于或少于规定数量、大于或小于规定尺寸以及进行了装裱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相纸制作,将取消参评资格。六、相关约定1、本活动对参加者和获奖者不收取任何费用,对获“十杰”称号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2、参评作品不退稿,请作者保存好原始资料及原始影像数据。3、“十杰”作品将在主办方杂志刊登和在主办方网站展示。未获奖的参加作品也可能被主办方的杂志或主办方的网站以非“十杰”活动的名义选用,投送参评“十杰”稿件,也视同于向《人像摄影》杂志及“人像摄影网”投稿。4、参评者应对其选送的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人身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参加者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因在展览、出版物和网站使用参评作品而导致的上述权利纠纷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5、主办方有对“十杰”作品及提名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将获奖作品以网络、光盘、纸质出版物等形式公开、重复发行或利用。七、投稿方式投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801截稿日期: 2011年12月31日,快递及邮局投寄均以邮戳(发件)日期为准。咨询电线提示:来稿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十杰参评稿件”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