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符合免检产品的资格标准,可自行提出免检申请,并提交详尽的证明文件,向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格。
(二)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和受理这些申请,对所有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核查后,将意见书面形式提交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征询相关行业意见之后,会对该产品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颁发免检认证。获得认证的企业将收到认证书,并且其信息将被公布于众。
(四)获得免检认证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自由地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指定的“免检”标识。此标识必须包含获取免检资格时点及有效期限。每个产品享有三年期间无需复审,但当这个时间结束后,如果希望继续保持“免检”状态,企业需要重新提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