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030013070号公告,修订“应施检验商品燃气台炉、燃气烤箱及即热型燃气热水器之检验标准”,并自即日生效。
应施检验商品燃气台炉、燃气烤箱和即热型燃气热水器的检验标准修正明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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