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山东省网站公布2021年电磁灶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2021年第3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电磁灶产品10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能效等级(热效率)、端子骚扰电压、30MHz~1000MHz辐射骚扰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 灶台 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21456-2014《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标准要求,对电磁灶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