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未认定商业贿赂律师不当解读海尔可追责

    

据5月13日媒体报道称“海尔卷入贿赂案10万元回扣款划入官员指定账户”,当天晚上19:25分,“海尔智能电视”官微回应称:此文章所依据法律文书尚未生效,被告人已提起上诉。在本案中,我司作为证人,协助司法机关查明相关事实。

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并未认定海尔公司支付宣传费的行为是贿赂行为。海尔公司依照与莱西有线公司签订的合同向其支付宣传费是正常的履行合同的行为,且莱西有线公司亦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海尔公司按莱西有线公司的要求,将宣传款支付至其指定的对公账户,莱西有线公司与其指定的收款公司的账务安排,与海尔公司无关。

据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分析称:海尔公司使用对公账户明确向合同的相对方支付合同款项,在本案中被一审法院认定为“回扣款”,但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被告人已上诉,假设在终审判决中海尔公司使用对公账户明确向合同的相对方支付合同款项依然被认定为“回扣款”,也是属于法律规定允许的明折明扣的方式,并不涉嫌贿赂行为,且判决书中也未认定海尔公司的行为是贿赂行为。目前,有媒体过度解读为海尔公司涉嫌贿赂,如果给海尔公司造成商业影响,海尔公司可依法向过度解读媒体追责。


标签: 科技行业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