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从6月1日起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3级的燃气热水器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燃气热水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等5类产品将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从6月1日起,我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燃气热水器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3级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点击查看更详细的燃气热水器能效标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