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符合免检产品的资格,可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准确填写免检申请表,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负责审查这些申请,认真检查所有提供的材料,并在审核完成后签署意见书,然后将此类文档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会在征求行业内外各方面意见之后,对于那些被推荐为免检产品的商品进行最终审批,并向遵循规定条件且成功申请免检的企业颁发相应证书。此外,还需对公众进行公告。
(四)获得了免检证书的企业,在该证书有效期间内,可以选择性地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特定的“免检”标志。使用时必须注明具体获准时间以及有效期限。在中国大陆,这项“免检”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一旦到期,如果企业希望继续享有该优惠,则需要重新提出请求以便再次考虑是否予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