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符合免检产品的资格标准,可自愿提交免检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将其报送至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负责接收企业的申请,详细审查所有提交的资料,并在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书,然后将文件上报给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在征求相关行业意见之后,对于免检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完成后,它们会向满足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正式免检证书,同时对外宣布结果。
(四)获得了免检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间内,有权选择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指定的免检标志。在使用这些标志时,必须注明获得免檢资格以及有效期限。每个产品享有三年时间作为其免檢周期。一旦这个周期结束,该产品需要继续保持无需检查状态时,相关企业必须重新提出申请以维持该状态。